close
三十八、
 


 
  我在黑暗中待了很久,一直到這個地方已經沒有黑暗給我隱藏,等我反應過來,我已經在他們之間穿行了很久。他們沒有一個人抬頭注視我,迷茫的看著四周,看著手裡的東西,有的在閉目養神。有的乾脆睡了過去。
 
 
  我捏緊了手裡的石塊,我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,但我知道,這樣的場景,和我無數次想像的都不一樣。
 
 
  把它們都殺了。我的心裡不停的湧起這個念頭,不管這些人為什麼會出現,我不要那麼複雜的局面。
 
 
  我拿著石塊,來到一個睡著的吳邪身邊,冷冷的看著他。我把石頭舉了起來。
 
 
  他翻了個身,睜開眼睛,看著我,眼神中沒有一絲恐懼。這個時候忽然意識到,我在什麼時候見過他。
 
 
  他疲憊的睡在石頭上,手裡拿著一瓶沒有標籤的白酒。
 
 
  這是我回到杭州最初的樣子,我躺在鋪子前,對著面前的西湖。人流如織,我喝著白酒,我根本就沒有酒量,剛清醒一點,喝兩口又暈呼呼了。
 
 
  那個時候,我覺得疲憊絕望,一切都回到原點,我失去了所有,竟然什麼都沒有獲得。
 
 
  我放下手裡的石頭,看著四周的吳邪們,我意識到他們都是我這十年裡面的一個瞬間。每個人,都是十年裡的一個自己。
 
 
  穿著不同的衣服,帶著不同的警惕,拿著不同的武器。
 
 
  人從沒有這樣的機會可以那麼清晰的注視自己,我爬到一塊大石頭上,心裡忽然想到,這是幻覺嗎?為什麼我那麼多的過去,會在我面前投射出來。難道,我不知不覺中,走到了青銅門的裡面,我手電照到的青銅門的光澤,是門的背面。
 
 
  我這麼想著,看到身下的火光一點一點的熄滅,四周緩緩的恢復到黑暗,只剩下一團火光的殘影,接著,我感覺到有東西在舔我的嘴唇。
 
 
  我的意識緩緩的回歸,意識到我在睡夢中,耳邊有人在說話,等我睜開眼睛。我矇矓的看到面前的篝火,小滿哥在舔我的臉。
 
 
  不知道小花給牠吃了什麼,口水臭得要命,我翻身坐起來,看到四周有積碳篝火。
 
 
  一邊有人遞水杯給我,心中一鬆,接過水杯,這才發現自己的手上的傷痕被縫好處理了。
 
 
  「來了?我怎麼睡著了?」我說道。
 
 
  有人往我水杯裡倒入熱茶:「你不是睡著了,你是休克了。」
 
 
  「胡說。」我喝了口熱茶,十年裡,我經歷過比現在嚴苛很多的環境,我怎麼那時候不休克,在這裡休克。
 
 
  我轉頭,以為會看到胖子或者小花,或者是其他人。但我看到一個穿皮衣的男人,戴著墨鏡,端著杯子看著我。
 
 
  「我還沒有醒對嗎?」我喝了口茶。「否則你怎麼會出現在這裡?」
 
 
  「是的,我是你的幻覺,你馬上就要死了。」黑瞎子和我說道:「這裡的溫度很低,你躺在石頭上睡著了,他們在你死透之前找到你的可能性很小。」
 
 
  「我不會死的,我死前的幻覺,怎麼可能是你。」我說道,看著小滿哥,我忽然有些不好的感覺。黑瞎子肯定是我的幻覺,但是我為什麼會幻覺這條臭狗。
 
 
  我強烈的意識到自己還沒有清醒。我站了起來,看向四周,一眼,我便看到胖子死在我背靠的巨石後面,他的脖子斷了,手腳扭成麻花,露出了脊椎。一雙口中猴正在吞咬脊椎裡的東西。
 
 
  「他在下來的時候,滑落下鎖鍊,摔斷了脖子。」黑瞎子來到我身後,勾住我的肩膀,示意我看向另一邊。
 
 
  我轉頭看到小花的頭滾在一堆碎石裡,身體不知所蹤。
 
 
  「你把他的頭帶出去給秀秀,看看她這裡理不理你。」黑瞎子說道:「他被人面鳥撕成了碎片。你的手下想去救他──」
 
 
  在小花的頭顱邊上,坎肩被壓在一塊石頭下面,眼珠子被壓出,腦汁從他的眼洞裡流出來。
 
 
  「這裡的鳥抓著石頭,像炸彈一樣丟下來。」
 
 
  我朝他們走去,看著四周伙計的屍體,都四分五裂,四周彌漫著血腥味和令人作嘔的內臟臭味。
 
 
  竟然沒有一個活著。
 
 
  我的手發涼,看向黑瞎子,黑瞎子說道:「我和你說過,也許會是這樣的下場。只要有一個人繼續走下去,他身邊的人就會不停地遭遇這些。」
 
 
  我沒有說話,早十年,我也許會因此而崩潰,但現在不會了,因為我已經認可了人生的無常。
 
 
  黑瞎子看著我:「不說話?來,跟我走。」
 
 
  「去哪兒?」
 
 
  黑瞎子用手電指了指前方,我發現,那座巨大的青銅門竟然已經洞開,青銅之間,出現了一條縫隙,正在緩緩合攏。
 
 
  他從地上撿起一把槍,甩給我,隨即朝縫隙衝了過去。我檢查了一下子彈,從胖子的屍體上撿起手電,也跟著他朝縫隙衝了過去。
 
 
  人面鳥朝我們俯衝下來,我在他背後,抬槍射擊,每十發一發曳光彈,漫天的光弧。混亂中,我衝進了縫隙之內。
 
 

 

--此篇發表於2015年8月13日--
 







================== 




我能說我看完崩潰了嗎………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uun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